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谷林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获得了主要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大福投资”)的正式回复。周大福投资在回复中确认,除已披露的合计转让景谷林业10.02%股份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且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景谷林业股票。
根据周大福投资的回复,其于2026年5月25日与上海弈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弈和弈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弈丰1号”)和北耀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北耀1号”))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周大福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转让景谷林业13,000,000股股份,占景谷林业总股本的10.02%,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4,947万元。周大福投资同时强调,本次交易的最终情况以实际进展、协议约定等最终文件为准。
该回复函指出,本次协议转让的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弈丰1号、北耀1号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及对外投资所需全部手续,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关于上述交易对景谷林业的影响,周大福投资明确表示,弈丰1号和北耀1号两支基金自身产业赋能能力有限,仅可对公司林板材业务提供有限客户资源。后续协同效应能否达到预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景谷林业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亦不会对其主营业务调整产生影响。景谷林业后续仍将聚焦核心林板材主业,依托云南省普洱市丰富的林地资源优势,持续深耕林木主业,夯实主业基本盘。
此外,周大福投资在回复中否认了在景谷林业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该公司股票的情况。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转让事项外,周大福投资不存在其他与景谷林业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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